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开始出现轻烃混合燃气技术和应用工程。1996年11月,国家经贸委、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的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》,已将轻烃燃料列入国家鼓励开发利用的资源种类。作为民用燃气,国家有关部门也颁布了有关管理法规,如已经批准执行的国家标准《稳定轻烃》GB9053、农业部行业标准《轻烃民用燃料》NY313、《轻烃民用燃料灶具》NY314。
2004年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、国家环保总局将轻烃燃气技术列入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》。2002年12月30日,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指导轻烃混合燃气工程的《民用轻烃混合燃气工程技术规范》,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。轻烃燃气现已被建设部确定为我国第四代城市新型燃气。